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现将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尹沧海项目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二、基本条件
1.一般为应届毕业生,财务和会计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5.拥有高校或者研究所的相关财务工作经验,擅长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三、待遇
根据国家、天津市、学校以及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由各课题组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职责
1.协助院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处理科研项目(财务)十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费报销管理、会议组织、车票预订等);
2.协助院长处理各类科研文书、文件;
3.协助研究院完成对外交流服务工作;
4.协助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相关事务。
五、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指定邮箱或咨询招聘单位。
联系人:徐洪彬
联系电话:13821179077
简历投递邮箱:laocang66@163.com
(二)选聘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三)派遣
学校审批通过后,经相关单位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