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史】主讲人:刘运峰 教授 | 国家艺术基金“中国绘画意象造型艺术人才培养”主干课程第06期

发布者:书画艺术与美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252

中国书法史】主讲人:刘运峰 教授 | 国家艺术基金“中国绘画意象造型艺术人才培养”主干课程06

20171116日至17日,刘运峰教授受邀为“国家艺术基金——中国绘画意象造型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学员讲授主干课程(六),系统梳理了中国书法史,论述了中国书法的审美原则,并为项目学员示范临摹,指导项目学员进行书法创作。

课程中,刘运峰教授结合名家、名品介绍了中国书法自先秦至明清书体演变与风格发展的历史。中国书法的历史最早可以溯源到汉字的起源时期,目前发现的汉字最早的成熟形态是甲骨文。商、周两个朝代,青铜器得到普遍地使用,部分铭刻有文字,这些文字被后人称为金文或钟鼎文。金文和周朝末期石刻文字都被归入“大篆”的范围。秦朝统一六国之后采取了“同文书”的措施,把原来各诸侯国所使用的各有差异的文字统一成为小篆。秦汉时期出现了隶书,并在东汉时期达到了顶峰,风格面貌多样,如浑厚的《张迁碑》、瘦劲的《礼器碑》、典雅的《曹全碑》等。逮至三国、魏晋草书、楷书和行书三种字体得到空前的发展。魏晋书法“尚韵”,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等人的作品可为代表,成就了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第一个高峰。南北朝时期碑刻和墓志铭兴盛一时,风格独具。唐朝书法“尚法”,以楷书名家褚、虞、欧、颜、柳为代表;又浪漫自由,以草书名家张旭、怀素为代表;“二王”书风在朝廷的推崇下影响甚广。宋代书法“尚意”,以“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为代表,丰富了书法审美的意趣。元代以赵孟頫为代表,开启了中国书法史的“复古主义”,书法家以晋、唐人的作品为榜样,重视书法基本功的训练,与宋人作书崇尚“意造”的旨趣大异。明朝书法家同样以前代大家风格为基形成自家的面貌,祝允明、文徵明、唐寅、王宠、董其昌等是其中的翘楚。清代书法受到考据学的影响,篆、隶书体得以复兴,书法家更利用篆、隶书法的线条趣味来写楷书或行书,“碑学”大盛,这一风潮一直延续到民国。

刘运峰教授提出,书法艺术创作应当遵循四大标准,其一是“力度之美”,要落笔成形,显形质之功;其二是“雅正之美”,讲求文雅方正,人品既高则下笔典雅、不落俗套,书卷之气自然溢于字里行间;其三时“灵动之美”,通过追求变化来丰富书法作品的韵味与意趣;其四是“中和之美”,追求自然,顺乎本性,以心中之象作为表现的内在依凭。借以孙过庭《书谱》文本与美学思想的梳解,刘运峰教授认为其中所述之“翰不虚动,下必有由”、“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是书法创作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